湖南省安监局“七条禁令”
一、严禁接受被监管监察单位或个人安排的宴请、保健、娱乐等活动。
二、严禁收受被监管监察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
三、严禁到被监管监察单位报销应由个人和执法单位支付的各种费用。
四、严禁到被监管监察单位推销产品和入股分红。
五、严禁到被监管监察单位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
六、严禁与被监管监察对象打牌赌博。
七、严禁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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