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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交警速破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6-13 11:27:19

    6月2日,澧县交警大队民警经过缜密的调查,仅用41个小时就成功地破获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
    据了解,6月1日凌晨0点,澧县梦溪镇三元村路段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名男青年当场死亡,肇事车辆逃逸。接到报警后,澧县交警大队大队长谭伟、总支委员陈敦益立即带领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勘察,发现现场遗留下一小节断裂的车前中网塑胶条、一小块蓝色漆片和大量散落的玻璃碎片。
    案件看似简单,但肇事车辆既不知道车牌号,也不知道车型,要找到它如同大海捞针。为了尽快侦破此案,总支委员陈敦益、事故中队中队长周庆华指挥民警立即兵分4组进行调查:一组民警调来207国道新裕收费站和其它主干道收费站的过往车辆监控录像,进行缜密观察;二组就地展开走访,寻找目击者;三组在事故现场再次进行仔细搜索;四组拿着漆片和车前中网塑胶条寻找相同车辆确定肇事车型。
    上午9时,事故中队副中队长陈希禹带领的四组,带着现场遗留的蓝色漆片和车前中网塑胶条走访了县城区各汽车配件店、修理厂、停车场。在货运站停车场通过车前中网塑胶条、漆片比对,终于确定了肇事车辆车型为时锋牌五轮农用车。与此同时,在现场勘察的三组也传来好消息,在事故现场旁边的隔离带草中,中队长周庆华找到了一张由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签发的“货运车辆城区(临时)通行证”,号码尾数为668。
    有了这两个线索,破案工作出现了一线曙光。民警们顾不上休息,立即赶赴常德市查找这个通行证的存根。经过查询,全市9个区县市均有尾号为668的农用车。大队民警分成几组到各区县市公安局、派出所请求协助排查所属尾号为668的蓝色时锋牌五轮农用车。在汉寿县所属的4辆蓝色时锋牌五轮农用车进行逐一排查时,发现其中张某的一辆蓝色时锋牌五轮农用车车前中网塑胶条和蓝色漆片正好与现场遗留的物证吻合,车内还散落着些许玻璃碎片。
    6月2日下午5时,交警在汉寿县龙阳镇范家路张某家中将其抓获,经审讯,张某对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等待张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澧县新农村周刊)
(作者:施洁 王德喜)
(编辑:钟  祥)
(审签:叶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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