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拒付赡养费 母亲申请强制执行
近日,澧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拖欠赡养费的案件,执行人员将执行到位的 1000元现金送到了申请执行人余某的手中。
今年元月,澧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申请人余某申请强制执行其女儿拖欠赡养费一案,执行标的为 3000元。执行人员依法向余某的女儿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后,苦口婆心讲理讲法,余某的女儿不为所动,并以种种借口推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人员经多方打听,得知余某的女儿正在澧县公安局办理去香港的出境签证,立即与澧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的警官联系,以余某的女儿未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法律为由,请公安机关停止办理其出境登记手续。余某的女儿慑于法律的威严,主动与余某在澧县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当即给付母亲现金 1000元,对余款 2000元及今后的赡养费,承诺按月按时向余某支付,绝不拖延。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来源:新农村周刊) (作者:卢业锋 陈昆) (编辑:郑小军) (审签:叶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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