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妇女拒缴社会抚养费被拘留
5月6日,澧县法院对两例违法生育且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复议、提起诉讼,又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依法强制执行。 大坪乡大庙村罗某、黄某夫妇,澧阳镇黄桥村陈某、江某夫妇,均违法生育一男孩。澧县人口计生局依照《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其分别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2.23万元和1.43万元的决定。澧县法院对上述两例违法生育行政案件经过审查后,依法作出行政裁定,并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逾期后,上述两例案件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行政裁定书所确定的义务,澧县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黄某、江某采取了拘留措施。
(来源:新农村周刊) (作者:卢业锋 李旗) (编辑:钟 祥) (审签:叶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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