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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疑犯 同入班房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 佘建忠 周平 郭春芳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6-30 14:34:53

6 20 日,澧县检察院批准逮捕了涉嫌包庇的犯罪嫌疑人刘建武、杨正荣。

1991 7 29 日,澧县九垸乡农民毕仁华因寻衅滋事造成致人重伤、死亡的后果后一直外逃打工,渐渐赚了一些钱。因厌倦了东躲西藏的逃犯生活, 2004 5 月初,他偷偷潜回澧县打听情况。毕仁华找到父亲的老战友澧县澧阳镇新河居委会村民刘建武,并经刘建武介绍认识了澧县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杨正荣,表示想投案自首,求二人为其疏通关节。经多方咨询后,他感到投案自首后很可能会被判刑,感到非常害怕,就继续回到广州打工,并请刘建武出面帮忙摆平此事。毕先后两次给刘汇款 5 万元。刘建武和杨正荣商量后,决定由刘的舅子刘某某冒充毕仁华投案自首,在刘某某不答应的情况下,又反复劝说,并表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在经济利益引诱下,刘某某答应冒名顶替。 2004 5 月底,刘某某冒充毕仁华向澧县公安局九垸派出所投案自首,并被刑事拘留,后因故被释放。

2006 6 月初,杨正荣偶然听到该案摆平花了 17 万元的议论,认为自己没有得到一分钱好处,受到了欺骗,很是气愤,就向澧县公安局进行举报。澧县公安局立即着手进行调查,并抓获了毕仁华, 2007 1 月,毕仁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澧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刘建武、杨正荣涉嫌包庇犯罪案件亦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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