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四号)
澧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 2007年 11月 14日选举苏基云为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八条第六款的规定,选出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常德市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现予公告。
澧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07 年 11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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