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人常干〔2018〕1号
经2018年1月12日澧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陈世杰同志为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王毅同志为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周常彩同志的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徐桢同志的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谭斌同志的澧县监察局局长职务。
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