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X901-20200928-000000 | 发布机构: | 澧县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0-08-08 | 主题分类: | 建议提案 |
关键词: |
澧县自然资源局对县政协九届六次会议第9号提案来信的回复
澧自然资提复〔2020〕9号C类
(此回复件公开)
对县政协九届六次会议第9号提案来信的回复
李亚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农村生活房面积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农村居民宅基地的标准,国家、省、市均有相关规定,按照宅基地用地种类,占地面积分别为130平方米、210平方米和180平方米。
按照《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审批由当地乡政府管理,对您反应的情况我们会告知当地政府,看在政策和法律范围内能否予以调整。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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