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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保课堂】常德市直管公租房政策解读(一)

来源:常德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5-11-14 14:59 浏览次数: 【字体:


1:什么是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2:市直管公租房保障哪些人群?

市直管公租房主要保障江北城区(含武陵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城镇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住房困难外来务工人员和引进人才。

3:公租房是以个人还是家庭为单位申请

  公租房保障以家庭为单位,按户进行保障。

4:公租房申请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本地无自有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本地规定标准。申请家庭申请之日起前2年出售、赠与、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的(因病、事故等特殊情况除外),不属于无自有住房的情形;

3、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和住建部门认定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4、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须在本地稳定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含)以上;

5、未享受过房改购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国有公房和住房补贴等政策待遇;

6、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5:各类保障对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住房困难家庭是指户内家庭成员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家庭。在计算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时,商业用房面积按1:1的换算比例计入家庭住房总面积。申请人家庭的唯一住房或商业用房经法定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的视为无房户。申请人对其子女或父母有住房资助能力的,其子女或父母不应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子女婚后与其父母分户居住,或父母与子女因其他原因分户居住的,父母或子女家庭住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20平方米时,认定父母对子女或子女对父母有住房资助能力。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民政规定的低收入标准,主要包括:特困人员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由民政部门对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进行核对,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予以认定。新就业职工是指具有城区城镇常住户籍,从专科及以上高等学校毕业,且自毕业的次月起的5年(含5年)内在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市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以及法定的其他新就业人员。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在城区稳定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非城区户籍人员。引进人才是指有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提供的引进人才证明,在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已享受我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的不得重复享受。注:以上认定标准的效力范围仅包含市直管公租房。

6:申请公租房有哪些途径?

1.线上办理:可通过“湘易办”APP或“湖南政务服务网”办理;

2.线下申请:不使用线上申请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等相关资料,前往市民之家(位于常德市朗州北路与月亮大道交汇处)2楼K区11、12、13号住保综合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办理。 

7:我市有哪些公租房项目及地址

致和园公租房:武陵区青年路847号;致德园公租房:武陵区建设东路南侧,碑吉边路以西,甘露寺大市场以北;教育产业园公租房:武陵区高泗路,高泗安置小区对面;城投F1公寓武陵区吉生路与龙港路交叉路口往东北约70米;致雅园公租房:武陵区万寿路与金牛路交叉东南侧(湘雅常德医院东侧约190米);致红园公租房:武陵区建设路贺八巷红卫社区。

住保综合窗口工作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

住保综合窗口咨询电话

0736-7203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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