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核验意见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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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核验意见 | |||||
实施编码 | 11430723006422386T4430718051W0001 | 事项性质 | 行政确认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机构 | 澧县交通局(含公路局)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5工作日 | |||
特别程序 | 无特别程序 | |||||
受理条件 | 1、通车试运营2年以上。2、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已全部处理完毕,并经项目法人验收合格。3、工程决算编制完成竣工决算已审计,并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授权单位认定。4、竣工文件已全部“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文”的全部内容。5、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合格,土地使用手续已办理。6、各参建单位完成工作总结报告。7、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 |||||
申请材料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份数 | 来源渠道 | 材料形式 | |
1 | XXX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核验资料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提交纸质文件 | |
中介服务 | 无相关中介服务 | |||||
到现场次数 | 2 | 收费标准 | 无收费标准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
咨询电话 | 0736—3213080 | 监督电话 | 0736—3261176 | |||
办理流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