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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发文时间:2021-03-09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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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构职能:负责对房地产开发经营、白蚁防治、物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屋租赁等房地产业违法行为的行政监察和处罚。执法人员名单:黄道湘、肖金洪、陈思宏、郑  

2 执法程序(见缩略图)

3、执法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执行标准:

(1)经教育,能立即改正,没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视为违规情节轻微,处予警告。

(2)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改正,给当事人造成损失较小的,视为违规情节较轻,对物业管理单位处以警告,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2倍以上2.3倍以下的罚款。

(3)逾期10日以内改正。给当事人造成损失较大的,视为违规情节一般,对物业管理单位处以警告,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2.3倍以上2.6倍以下的罚款。

(4)逾期10日未改正,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的,视为违规情节严重,对物业管理单位处以警告,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2.6倍以上3倍的罚款。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3232731

6、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

被处罚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年 月 日,我局执法监察股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你公司在××××××××××××行为,涉嫌违法(规)。

现已查明,你公司在××××××××过程中,存在×××××××××××××××××××××××××行为,以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本局认为,你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条例》、《××××管理办法》之规定,已构成违法行为。×年×月×日,我局对你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听证权利告知书,你公司收到告知书后未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故视为你公司放弃听证权利。依据××××条例》第××××条、《××××办法》第××××条之规定,参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决定对你公司作如下处罚:

1、处以罚款××××

罚款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至指定的银行和帐号,预期不缴纳者,本机关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以处罚。

收款银行:××××

户    名:××××

帐    号:××××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申请复议;或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复议或者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盖章)

×年×月×日

  7、救济渠道:可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澧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