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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人民政府第十八届三十二次常务会议

2023-12-08 16:59 来源: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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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县长朱正权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十八届第三十二次常务会议,听取生态环境保护、明确澧县新行业新业态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落实《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城乡饮水安全工作的决议》、碳达峰碳中和等工作。现将会议意见纪要如下:

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关于水气环境质量达标攻坚行动工作

1.全面认识和把握全县水气环境质量指标排名持续靠后的严峻形势。县生环分局要认真分析近年虽对水气环境改善不断加大投入、多措并用,但成效基本毫无进展的深层次原因,通过实测追踪、专家会诊等方式,切实找准污染物来源,有效阻隔污染物传播途径,有的放矢,靶向发力,力争水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2.同意成立县水气环境质量达标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县长朱正权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张元安,副县长高家喜、蒋立勇任副组长,相关县直部门单位、镇街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生环委办,副县长高家喜兼任办公室主任。

3.同意实施国控五公村断面、省控北民湖断面水环境质量达标攻坚行动,分别实施引澧济涔工程(张元安同志牵头,县水利局负责会同澧阳平原灌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工程(张元安同志牵头,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会同县乡村振兴局、县畜牧水产中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蒋立勇同志牵头,县住建局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高家喜同志牵头,县生环分局负责会同县畜牧水产中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同意实施大气环境质量达标攻坚行动,高家喜同志牵头,县蓝天办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上述各方案由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县领导审核把关,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送县生环委办备案后组织实施。

(二)关于污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工作

1.同意启动涔水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小渡口镇一斗渠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项目。项目建设施工采用招投标模式。项目资金来源均为上级环保专项资金,建设资金不得超过上级专项资金总额。

2.涔水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由项目所在地镇政府(王家厂镇政府、大堰垱镇政府、涔南镇政府、梦溪镇政府、如镇政府)为项目建设业主单位,小渡口镇一斗渠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项目由小渡口镇政府为项目建设业主单位。

3.县生环分局负责编制优化项目实施方案。业主单位负责严格按照方案明确的治理内容进行实施。

4.县生环分局负责加强项目监管,确保工程质量效益。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负责配合做好项目立项、土地调控、财政评审、跟踪审计等工作。

5.高家喜同志负责项目协调调度推进工作。

关于明确澧县新行业新业态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工作

1.高度重视新行业新业态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一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三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运营谁负责)要求,厘清压实新行业新业态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二要着力提升监管能力,加大对新行业新业态领域安全生产问题的调查研究,探索实践、推广应用务实管用的监督管理措施。三要深化齐抓共管,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2.充分肯定今年安全生产工作。今年来,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日常考核排名稳居全市前列,县应急局(县安委办)和各专门委员会、责任单位均付出了艰辛努力,值得充分肯定。后段,要围绕年末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进一步落实安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等日常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圆满收官。

3.原则同意县应急局提请研究的《关于明确澧县新行业新业态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通知(送审稿)》,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以县安委会名义印发实施。

关于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

1.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安排部署,大力提升气象基础能力和水平,有效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切实促进气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原则同意县气象局提请研究的《澧县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送审稿)》,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3.同意实施 13 个区域自动气象站升级改造提升工程,购买 1套便携式可移动自动气象站。县财政据实统筹解决升级改造和购买资金 40 万元,不足部分由县气象局向上争取解决。

4.同意县财政每年预算解决43个区域自动气象站运行维护费用 5 万元。

关于落实《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城乡饮水安全工作的决议》工作

1.原则同意县政府办提请研究的《落实〈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城乡饮水安全工作的决议〉工作方案(送审稿)》,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实施。

2.李阳同志牵头协调,张元安、蒋立勇同志分别负责农村、城区饮水安全工作。县政府办加强统筹调度,督导各责任单位按要求落实落细城乡安全饮水工作任务。决议意见落实情况按相关程序规定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关于澧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部署,县发改局加快编制《澧县碳达峰实施方案》。要充分论证、科学确定《方案》各项指标,确保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行业部门规划指标等紧密衔接,与全县产业发展和能耗需求紧密结合,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留足空间。

2.原则同意成立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建议县委书记王启武、县长朱正权任双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阳,县委常委、副县长张元安,副县长杨波、高家喜、蒋立勇、孙家辉,县高新区管委会主任李论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县发改局局长雷鸣兼任办公室主任。

3.县财政解决《方案》编制工作经费 30 万元,李阳同志据实审核把关。

4.按程序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研究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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