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来信情况 | |||
|---|---|---|---|
| 信件标题 | 中海蓝湾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 | ||
| 来信人 | 马** | 来信日期 | 2020-09-23 |
| 信件索引号 | 202000252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县长:
您们好!本人虽一直在外务工,但时刻心系家乡建设。我在中海蓝湾小区有一套房,前段时间听说小区要成立业主委员会,真心感到高兴。2020年9月18日,我看到微信群里发了一张张贴的公告,内容大意是:经小区业主推荐,澧浦街道城市办和澧阳社区考察,决定由****组成中海蓝湾业主委员会等备领导小组……
请问一下领导,成立业主委员不是由小区业主自行选举产生么,他们有没有问问小区业主,就这样自行安排,用社区领导来担任组长,副组长真的合规合法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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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办理结果 | |||
|---|---|---|---|
| 回复部门 | 澧浦街道 | 回复日期 | 2020-09-25 |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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