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互动交流>县长信箱> 信件内容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求助政府县委解决住房问题
来信人 张** 来信日期 2025-08-07
信件索引号 202500113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政府,县委领导:     
 您好!我家属于特困低保残疾人家庭,我叫张仕民,今年75岁,眼睛双目失明.我妻子叫赵从珍,今年65岁,患有二级精神分裂症,常年在精神康复医院治疗,现从医院回来!还有我女儿和外甥四口人居住在澧县澧阳镇三完小旁(原羽绒厂内),从2023年6月起,住房保障局人员催促我们搬迁,原来有祖业房屋197平方交于国家,国家给与一个房屋在洗墨池社区,因洗墨池社区要改修,被房管局搬迁到水德庙社区,然后因梨园商场改修为步行街,又被房管局搬迁到澹阳社区,两老一直多年靠捡垃圾为生,外甥女今年8岁,在三完小读书,女儿为了照顾我们两老和孩子,靠打零工为生!        
  这次住房保障局给我们家安排到了县城农村,让我家四口人生活无法生存 ,交通不便,孩子读书都已成为问题!我家属于城镇特困低保户家庭,户口所在地都在城镇.住房保障局这三次搬迁,我们家都是跟着党走,一点怨言都没有!
  但是这次安排的住房,我不得不发声了!我妻子本就患有二级精神病,就因这次住房问题,让我妻子整夜睡不着觉,日夜处于担心中,时刻催促搬迁,恐吓不搬迁,断电断水,精神病已复发!但精神病严重了,不晓得发生什么事情,打人,放火都经常发生!
  恳求领导酌情考虑我家特殊情况,安排在城镇范围,帮我尽快解决我家住房问题,谢谢领导!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澧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回复日期 2025-08-19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


  收悉诉求,现回复如下


  经查,诉求人张某及妻子赵某2人因身体患病属于低保户,其女张某在某企业工作,其9岁外孙女就读于县三完小。一家4口承租我中心代管的澹阳社区兰江路(原羽绒厂内)国有直管公房使用。


  2022年10月份,我中心聘请专业房屋安全检测机构对该处公房进行检测,鉴定等级为D级危房,随即下达了“紧急避险的通知”,同时解除租赁关系,停止租金收缴,要求尽快搬离,紧急避险。


  为落实D级危房拆除和人员的妥善安置,我中心对该处承租户逐户了解家庭情况与房屋现状,形成详细台账,并联合澹阳社区为承租户们积极宣传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申请政策。


  2023年5月份,该户通过公租房准入审核,进行了公租房分配,但其以分配的公租房楼层高、位置不佳等理由拒不搬离。鉴于其家庭特殊情况,经中心党委研究,特选定了“沿河安置小区、新高堰安置小区、白羊安置点”等一批较为合适的地方进行人员安置,并带领实地看房,但难以满足其要求低楼层、三完小附近等诉求。


  2025年7月底,跟据全市住建领域重点工作暨“三湘安居”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相关要求,督促我县对该处危房尽快整改落实到位。为此,我中心近期下大力进行人员清离。目前,该处18户租户陆续已异地安置或搬离12户,其余5户达成了搬离意见。


  计划于8月底完成该处人员清离及场地封闭工作,9月份完成房屋拆除工作。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与各租户沟通,妥善安置住房困难家庭。敬请理解、支持。


  澧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8月19日


  • 湘易办
  • 政府领导
  • 网上信访
  • 返回顶部
  •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