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尊敬的县政府,县委领导:
您好!我家属于特困低保残疾人家庭,我叫张仕民,今年75岁,眼睛双目失明.我妻子叫赵从珍,今年65岁,患有二级精神分裂症,常年在精神康复医院治疗,现从医院回来!还有我女儿和外甥四口人居住在澧县澧阳镇三完小旁(原羽绒厂内),从2023年6月起,住房保障局人员催促我们搬迁,原来有祖业房屋197平方交于国家,国家给与一个房屋在洗墨池社区,因洗墨池社区要改修,被房管局搬迁到水德庙社区,然后因梨园商场改修为步行街,又被房管局搬迁到澹阳社区,两老一直多年靠捡垃圾为生,外甥女今年8岁,在三完小读书,女儿为了照顾我们两老和孩子,靠打零工为生!
这次住房保障局给我们家安排到了县城农村,让我家四口人生活无法生存 ,交通不便,孩子读书都已成为问题!我家属于城镇特困低保户家庭,户口所在地都在城镇.住房保障局这三次搬迁,我们家都是跟着党走,一点怨言都没有!
但是这次安排的住房,我不得不发声了!我妻子本就患有二级精神病,就因这次住房问题,让我妻子整夜睡不着觉,日夜处于担心中,时刻催促搬迁,恐吓不搬迁,断电断水,精神病已复发!但精神病严重了,不晓得发生什么事情,打人,放火都经常发生!
恳求领导酌情考虑我家特殊情况,安排在城镇范围,帮我尽快解决我家住房问题,谢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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