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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协助行动不便老人办理糖尿病门诊慢特病认定的申请
来信人 刘** 来信日期 2025-12-17
信件索引号 202500177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长同志:

您好!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全家向县政府及“县长信箱”平台表示诚挚的感谢。此前我曾通过该渠道反映问题,得到了及时、专业的回应和解决,让我们深切感受到基层政府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宗旨。这种“民有所呼、政有所应”的担当,正是习近平总书记“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重要论述的生动体现。

现将我家当前面临的实际困难向您汇报,恳请关注:

一、基本情况与困境
我的父亲刘先木(身份证号:432424195807******),于2023年12月24日因突发脑出血先后在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澧县人民医院、澧县中医医院治疗康复,历时4个月,总费用超20万元。感谢国家医保政策,大部分费用得以报销,极大减轻了我们的负担。然而,父亲在住院期间被查出患有糖尿病,需长期注射胰岛素。因当时所住科室非内分泌科,出院后申请门诊慢特病待遇时,未能成功办理糖尿病相关病种认定(办理了脑出血相关病种,只能报销高血压药物),导致胰岛素费用一直完全自费,给本已拮据的家庭带来持续压力。今年,父亲又因败血症再次住院,我曾咨询医生办理特慢证事宜,被告知流程复杂,最终未能推进。目前,父亲行动不便,生活由我母亲照料。母亲也曾接受手术,身体状况欠佳(其情况我曾通过信箱反映过)。两位老人均需长期用药和照顾,家庭经济与精神负担沉重。

二、核心诉求与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刻认识发展和稳定、发展和民生、发展和人心的紧密联系,推动发展成果惠及民生、凝聚人心”。我们深切期盼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获得以下帮助:
(一)简化重办流程。恳请县医保部门能否参照其他地区“即申即享”的经验,在确认父亲糖尿病诊断明确(有住院记录可查)的前提下,简化手续,协助我们重新申请办理糖尿病门诊慢特病认定,使我们能享受相应的医保报销。
(二)提供上门指导。考虑到父母均行动不便,希望相关部门能否安排工作人员提供上门政策讲解或协助办理服务,避免老人多次奔波。
(三)明确政策指引。希望获取澧县门诊慢特病(尤其是糖尿病)最新的申请条件、所需材料清单及办理流程的官方说明,以便我们准确准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心全力把老百姓的事一件一件办好”。我坚信,在党和政府的殷切关怀下,像我家这样“患病老人办事难”的问题一定能得到妥善解决。我们期盼着在惠民政策的阳光下,家庭药费负担能切实减轻,让两位老人安度晚年。

再次感谢您的关注与帮助!

此致
   敬礼!

                                             澧县居民:刘勇(15308481218)
                                                  2025年12月17日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澧县医疗保障局 回复日期 2025-12-23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

  收悉诉求,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父亲患有高血压并发症,已经申请了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享受高血压并发症相关待遇:1至2个并发症每月200元报销70%(最高实际报销140元),2个以上并发症每月260元报销70%(最高实际报销182元)。按月管理按季度清零。就您提出的诉求结合当前医保政策现回复如下:

  一、简化工作流程

  澧县医保局一直执行《湖南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待遇保障管理办法》(湘医保发〔2023〕32号)文件规定的准入流程,患者只需一次性提交申请资料,医保事务中心门诊医药服务室每月组织医学专家评审,当月申请审核通过后下月享受待遇。

  二、提供上门指导

  2025年澧县作为省级试点县开展门诊综合改革,实行签约就医,您可向所在家庭医生签约地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讲明实际情况,征询提供上门服务需求。

  三、明确政策指引

  申请糖尿病慢特病种必须有并发症(合并心、眼、肾、足、神经病变之一)。通过电话了解您父亲没有糖尿病相关并发症,只需在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备案就能享受居民医保门诊“两病”待遇,糖尿病每年可实际报销600元的相关药品费用。2025年12月17日,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就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解释沟通,并详细告知医保政策相关规定。

  经办人:周晓辉联系电话:0736-3120771

  澧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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