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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问题
来信人 黄** 来信日期 2026-02-28
信件索引号 202600032
信件内容
每年缴纳300元城乡居民养老,政府补贴30元。如果老人过世是不是自己交的本金+利息+每年政府补贴的30块都会退给继承人?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日期 2026-03-03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

  收悉诉求,现答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20〕1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关政策的通知》(湘人社规〔2023〕22号)等文件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如有疑问或其他相关政策咨询,可拨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室电话0736-3132570。

  澧县人社局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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