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来信情况 | |||
|---|---|---|---|
| 信件标题 | 公办教师死亡后,其配偶能否领到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到 | ||
| 来信人 | 龚** | 来信日期 | 2026-10-14 |
| 信件索引号 | 202600194 | ||
| 信件内容 |
1. ,我父亲是 2014 年去世的,他是公办教师。当时没有火化 ,就没有领到丧葬费,没有领到一次性抚恤金。他老婆至今也没有领到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他配偶现已八十高龄,体弱多病,生活多可怜啊……… 1、近十多年,澧县教师丧葬处理方案一正一负反反复复地变化。让人摸不着头脑。请问:2014年我县公办教师死亡,未火化,一次性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现在还能不能补办申领? 2. 死者配偶健在,无退休金,是否符合遗属生活困难按月补助,能不能办理,从什么时候开始计发? 请领导阅览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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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办理结果 | |||
|---|---|---|---|
| 回复部门 | 教育局 | 回复日期 | 2026-10-19 |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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