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八大措施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澧县人民法院日前出台八条措施,依法用足用活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积极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统一思想认识,教育法警积极参与,创新执行工作,维护法律权威;成立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彭政任组长,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充实执行队伍,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从优待警,提高执行人员工作能力与工作热情;积极汇报执行工作情况,争取领导支持,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社会广泛参与的氛围;规范执行行为,对执行过程中的查封、评估、拍卖、暂缓、中止、终结执行等形成合议庭合议制度;完善救助机制,按省高院、市中院要求落实救助基金任务,简化救助手续,扶持弱势群体,争取最好的社会效果;加强执行和解力度,全力化解执行矛盾,从源头上加以控制;主动报道执行工作重大行动和典型案例,曝光阻碍执行和抗拒执行典型,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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