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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工作

澧县扎实推进“三调联动”工作有序推进

发布时间:2011-06-17 09:58 作者:李小林 柳玉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

澧县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建立实施“三调联动”机制为突破口,以预防工作为重点,积极探索“三调联动”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利用“三调联动”调解机制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防止了矛盾激化,尽力控制和减少了群体性及越级上访问题或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抓好组织保障,构建工作网络。 澧县及时广泛动员,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建立并完善了以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办组织协调,司法所,派出所、经管站等相关站所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的“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各乡镇成立了由分管政法领导为组长,司法所长、派出所长任副组长,各村(居)调委会主任为成员的 “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镇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综治办主任兼任,具体负责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指导、组织与协调。在矛盾纠纷调处指挥中心设立了“三调联动”调解室,为“三调联动”工作的顺利开展落实好了各项保障措施。

抓好机制落实,创新工作体系。 各乡镇将“三调联动”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职具体抓,主要领导亲自过问,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对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积极解决开展“三调联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真正为构建“三调联动”工作格局出实招,用实力。从调解实际需求出发,每月安排一天的法律知识学习。建立实施了联合信访接待制度、联合调解制度、矛盾纠纷分流制度、矛盾纠纷统一排查反馈制度、联合调解档案管理制度、联合调解报告制度、联合调解监督考评制度等日常工作制度。通过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使联合调解室工作步入正轨。为了扎实做好“三调联动”工作,建立实施了人民调解、治安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信访接待“五位一体”联动工作体系,实现了人民调解与治安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信访与人民调解、治安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五大联动机制,提升了“三调联动”工作的覆盖面。

抓好社会效应,强化工作职能。 强化调解的效能化。通过大力宣传联合调解室和人民调解员的先进事迹,扩大联合调解室的社会知晓度。将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功的疑难纠纷纳入联合调解室调解。对一些情况特殊矛盾纠纷要求人民调解员上门调解,进一步体现了联合调解室的便民宗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强化服务的特色化。澧县以联合调解室的成立和运作为契机,在针对流动人口的调解上强调“短、快、急”三字诀,要求调解员在调解流动人口纠纷时,调解过程要尽量缩短,达成调解协议要快,履行调解协议要急,极大提高了此类纠纷调解的效率。强化联动的日常化。联合调解室的运作机制在于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的密切配合,公安民警、行政干部和人民调解员的通力协作,发挥人民调解和治安调解双重优势,最大限度地化解基层疑难矛盾纠纷。建立实施了联合调解室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司法员、村(居)干部四方互动的信息反馈渠道,极大的畅通了“三调联动”信息反馈渠道,提高了“三调联动”工作效率,使联动机制达到了日常化。

澧县“三调联动”工作的有序推进,减少了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使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为“富民强县”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促进了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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