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法院跨省办案 深入监狱调解纠纷
6月27日,澧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同居关系子女纠纷案。由于被告雷某某因入室抢劫被判十年有期徒刑,现正在广东省北江监狱服刑。垱市法庭了解到具体情况,即为了不延误工作,又有利于当事人,于6月26日(星期天)驱车十几小时前往广东省。在27日上午8时赶到北江监狱审理此案,经过几个小时的努力,最终将这起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
经法院查明:原、被告于1999年下半年相识,未办理结婚登记便同居生活。2003年2月21日生育女儿胡某某。但在2009年11月被告因抢劫罪被判刑,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因此,原告胡某诉请法院判令非婚生女由原告抚养。
垱市法庭考虑到简单的缺席审判不利于当事人之间化解矛盾,对以后该案的执行也有一定影响,决定深入监狱进行调解。经过几个小时的调解,并解释清楚判令原告抚养不是要解除其父女关系后,而是为了女儿更好地成长,原告终于同意调解,愿与原告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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