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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工作

“听审对我们教学很有启发”

发布时间:2011-09-19 09:30 作者:黄传祥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几年来,湖南澧县法院创新邀请人大代表听审评议的方式,有针对性地邀请人大代表听审评议。法院根据案情邀请与案件有关的人大代表听审评议,一方面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对庭审活动的监督,另一方面使人大代表可以有针对性地发表意见,同时,通过人大代表听审评议活动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913,澧县法院向县人大汇报了即将开庭审理的案件基本情况,说明了邀请具有教育职业背景的人大代表的理由。

915,在县人大的组织安排下,10名具有教育职业背景的人大代表准时到达法院参与听庭评议活动。

“真没想到,这两个小青年这么胆大,在短短的3个月内尽然持刀抢劫4次。”在开庭前,来自澧县双龙乡中学的人大代表周琼,看完案情简介卡如此感慨。

代表们旁听的是两刚满18周岁不久的青年张某和胡某相约持刀抢劫一案。201010月至20111月,被告人张某和胡某伙同凡某(另案处理)在澧县如东乡居委会、澧阳镇等地,抢劫作案4次,抢得现金共计728元,价值1400元的手机1部。

听审结束,来自教育战线的10名人大代表集中在会议室畅谈对听审过程、法官办案以及案件内容的看法。

“以前从来没有参加过听审评议活动,只在电视上见过审判的场面,能亲身参加听审评议,我打心眼里高兴,对我来说也是一个学习的机会。”来自澧县梦溪镇中学的唐小兰代表首先谈了个人听审的感受,接着说:“审判过程细致严谨,审判长威严又不失亲和力。”

澧县人大内司委主任戴刚介绍说:“审判长邓杰是少年法庭庭长,长期审理未成年案,养成了这种习惯。本案的当事人刚过了18周岁,法院考虑到他们刚成人,心理还不是很成熟,认罪态度较好,于是专门安排邓庭长审理此案,以减少他们的心理压力和抵触情绪。”

“刚才在庭上听取了审判员宣读的张某和胡某的家庭情况,我觉得他们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这和他们家庭有很大的关系,他们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又早早地辍学了,没人管教,过早地步入社会,对社会不良风气的免疫力较差,容易走向歧途。”来自澧县九澧实验学校的段君香代表如是说。

听到了孩子管教问题,来自澧县银谷国际实验学校的肖平娥代表打开了话匣子:“这两个青年竟然在法庭上说不知道抢劫是犯罪,这说明了他们法律意识特别欠缺,可以说是法盲。法制教育是学校的薄弱点,我们应在以后的教学中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另外,被抢劫的人员中,还有我们的几个学生,这同时说明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欠缺,以后应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教会他们学会自我保护,少去一些案件易发地区。听审对我们教学很有启发,谢谢法院给我们这样的机会。”

 供职于澧县大坪乡中学的人大代表唐荣华接着说:“乡镇中学教师欠缺,懂法律的教师更缺,我们希望法院多到学校进行法制宣传,通过生动活泼的形式在学生中普法。这也是我们这些代表的意见。”

 听到代表给法院提出意见,副院长谭成高兴地说:“邀请你们来,就是请你们对我们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以改进我们的工作。近几年,我们每年都把送法进校园写进年度工作要点,有组织有计划地送法进学校,今年,我们先后到澧县一中、澧东中学登学校授课3次,听讲的师生将近4000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共计1500多份,民商事法律汇编150本。以后我们将继续开展送法进学校活动,尽量到每一个学校进行普法宣传,不让学生因无知而走上犯罪道路。谢谢你们给法院提出这么宝贵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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