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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工作

澧县交警四大举措实现“十一”黄金周路畅人安

发布时间:2011-10-10 14:49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十一”国庆放假七天,为确保国庆期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澧县交警大队根据市交警支队和县委县政府的指示精神,把严防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研究布暑各项工作,精心组织,多措并举,有效地预防了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了“十一”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保卫任务。

一、全警动员,周密部署。928日,大队召开了全体民警大会,传达学习了省市交警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加强节日期间安全保卫的工作部署,布置了“十一”黄金周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下发了《 “十一”黄金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大队长谭伟为组长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力负责“十一”期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大队明确规定:“十一”期间不放假,全队126名民警全部在岗在位,全力维护节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此外,还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大队领导分包中队和主要路段,中队领导分包民警和次要路段。每项工作都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并落实到各个股室和中队、每个岗点、每一名民警,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

二、突出重点,确保安全。一是各中队深入辖区客运站点对客运企业的交通安全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对包车民警的日检制度,客车车主和驾驶员做联系情况和掌握客车出行交通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928日前,全体民警按照户籍化管理的要求,与联户车辆驾驶人车主实行了三见面,落实各项制度,认真填写了日志本。二是针对节日期间澧阳镇澧州大道大道施工,人流、车流增多容易导致交通拥堵的实际,大队按照县政府的指示,由澧阳中队和机关民警轮流值班,每天由一名大队领导带队,在十三支转台和北门口实行定点执勤,及时疏导交通,保证城区秩序畅通。三是加强路面控制。23日到30日期间,大队安排四个督导组,对各中队落实国庆前各项工作和路面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中队在节日期间,保证了三分之二的警力在岗在位,国省道中队每天坚持路面巡逻,对县内客运车辆超员、无证驾驶、超速行驶、酒后驾驶、拖拉机、农用车非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坚决消除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处置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十一”黄金周期间共出动警力1180人次,警车214台次,查处种类交通违法行为110起,“十一”期间,各交警中队还组织民警深入车站等人员集中的地方,利用广播、宣传展版、标语口号等形式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敢于抵制各种交通违法行为。103日,副支队长曾召宪到大队检查指导国庆放假安全保卫工作,传达了总队10.2视频会议精神,明确了六点指示,大队按照总队和支队领导的指示,立即召开班子成员和中队长会议,传达精神,对加强国庆后期客运车辆管理工作进行部署。105日,大队长谭伟带领有关人员深入各个辖区对工作措施的落实和民警执勤上岗在位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出的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了通报批评。   

三、加强管理,严格制度。928日,在全体民警大会上,教导员杨建勇对照公安部《五条禁令》和《警察纪律条令》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教育。为加强节日期间的警车管理,大队专门下发了《警车使用管理规定》,严格警车使用范围,对非执勤车辆一律进行了封存。另外,为进一步加强民警自身安全的防范,大队要求各执勤民警实行班组联动方式,禁止民警单独上路外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要求各执勤值班民警保持个人和工作岗位通讯工具畅通,落实重大警情上报制度,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紧急事件要服从指挥、快速反应、合理处置。 

四、热情服务,树立形象。 大队规定:节日期间,除客运车辆外,外地其它车辆在无严重违章的情况下,对于一般违章,只纠章,不罚款。同时,对客运车辆加大检查治理力度,实行严管重罚。全体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群众提供交通咨询、安全提示、应急救助等服务。坚决杜绝因工作疏漏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努力以严整的警容、优良的形象和认真敬业的工作,树立澧县交警的良好形象。

通过采取上述得力措施,“十一”期间,全县没有发生一起重大交道路交通事故,没有发生一起交通堵塞、没有发生一起民警违法违纪案事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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