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交警大队:网上逃犯悉数归案 “清网行动”圆满收官
2011年10月26日下午,随着网上追逃人员郑某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字,逃逸达四年之久的交通肇事网上逃犯郑某在强大的政策宣传攻势,以及家人、亲属的规劝下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按规定得到了取保候审的宽大处理,成为澧县交警大队完成抓捕的第3名网上追逃人员。至此,澧县交警大队圆满完成了“清网行动”追逃任务,“清网率”达100%。
2007年8月27日5时30分许,郑某驾驶湘JBA435号农用自卸货车在S302线澧县澧澹乡夹堤村路段逆向行驶时,与宋某驾驶的湘J7H540号两轮摩托车(后载其女友彭某,均未戴安全头盔)相撞,造成宋某、彭某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郑某弃车逃逸。经鉴定:郑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2007年11月15日澧县公安局将郑某列为网上逃犯,在逃编号T4307230039992007110190。
随后,澧县交警大队成立了专案小组对该案进行侦查。期间,专案小组多次与郑某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取得联系,了解其行踪,但一直没有他的信息,就象从人间蒸发了一样,杳无音信。
公安部部署开展“清网行动”后,澧县交警大队进一步加大了对网上追逃人员的侦查、追捕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清网行动”,力争早日将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10月10日,大队长谭伟、分管事故处理工作的副大队长彭世刚带领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到郑某出生地石门县磨市镇调查,找到了其亲属及当地村干部,向他们宣传有关政策,并要求他们劝说郑某早日投案自首。同时追逃小组一边摸排线索,了解到郑某事发后一直在广东省广州市、江门市、佛山等地打工,居无定所。10月21日,县局广州追逃组准备随时实施抓捕。
在强大的追逃攻势和民警耐心细致的规劝工作下,自知无路可逃的郑某在广州打电话向石门县公安局投案,并于10月26日到澧县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当日被澧县公安局依法取保候。“2007.08.27”重大交通逃逸事故成功告破。
随着网上逃犯赵某、胡某、郑某的先后投案,涉嫌交通肇事的三名网上逃犯已全部归案,澧县交警大队的“清网行动”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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