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房管局党组成员、住保办主任胡四清做客嘉宾访谈
10月20日上午,县房管局党组成员、住保办主任胡四清走进澧县政府网站嘉宾访谈室,就“完善机制抓保障,建得广厦安民生”这一主题,围绕改善民生,建设和谐社会等群众关注的热点话题,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近年来,我县把住房保障安居工程列入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八大工程之一,创新管理模式,多措并举,优化服务,取得了一定成绩。今年,我县计划新建廉租住房118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600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210户、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总户数达到1845户。截止9月底,所有工程均已完成年初任务的60%以上,其中廉租住房已全面竣工251套,安置房主体工程完工131套,租赁住房补贴已审核1500户,已实物配售廉租住房108套,回笼资金500万元。
胡主任首先对廉租住房保障方式、配售廉租房的对象条件、保障性住房类型等相关住房政策结合澧县实际进行了具体介绍。
目前,廉租住房保障方式有三种。一是实物配售或配租,二是租赁补贴,三是租金核减。随着廉租房建设的加快,房源增多,逐步以实物保障为主,减少租赁补贴、租金核减的对象。今年,我县配售廉租房的对象必须同时符合3个条件:县城规划区内非农业户口、低保、无房,三者缺一不可。今后,随着廉租房房源的增多,我县将会逐步扩展到城镇中等低收入家庭。
另外,胡主任就广大群众非常关心的保障性住房分配方式相关问题,对整个过程、监督方式进行介绍,给广大网友提供了参考依据。我县通过出台《澧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对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程序进行严格规范。对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严格采取“三审两公示”制度。即社区初审、首次公示、乡镇复审、住保办审批、二次公示。由申请人在租(居)住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社区受理后,按照入户调查、邻里询访、信函索证等程序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公示10天。再由乡镇民政所进行复审,进而由县住保办入户调查相关情况,并提出审核意见。对合格对象在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及房管局、社区进行公示。对公示没有异议的,方可纳入保障范围。同时,对入住对象进行年审,清理不再符合条件或违反保障性住房管理规定的对象,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得其所”。在分配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采取集中摸号的方式进行,并按需求设定专号,对“老、病、残”成员家庭,在摇号分组中设立“一楼摇号组”专号,优先照顾特殊群体。邀请公证处、公安、民政等部门现场监督,对摸号结果在政府网站和电视台公示。每个环节专人负责、实行阳光操作,县纪检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开、公正、公平”。
对于网友提到的保障性住房质量是否有保障、是否可以获得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这些问题,胡主任一一做了解答。他说,在质量这一点上群众可以放心,住房建设质量是县住保办坚守的“生命线”,他们将始终把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放在首位。对所有在建的保障性住房,均按照商品房所具备的安全与建设要求,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等基本建设制度,所有建筑材料,严格受监受检。县住保办在每一个建设点都指派一名干部现场监管质量,安排一些低保户和安置对象代表参与监督。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市住建局也经常采取定期或抽查的方式对我县保障性住房进行专项督查,我县保障房标准高、质量好。而廉租房可以办房屋有限产权证书,土地属国有划拨,由县住保办办理土地使用权总证,不另行分割。
访谈最后,胡主任表示,县住保办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总结经验,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拼搏务实的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着力做好、认真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好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廉洁工程、平安工程、放心工程,更好地服务于澧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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