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法院八项措施认真谋划2012年司法绩效工作
澧县法院针对2011年的司法状况考评情况,结合司法绩效考核指标,出台八项措施,认真谋划2012年司法绩效工作。
一、及时汇报,加强领导。各业务庭室的负责人要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汇报本庭室的司法绩效工作情况。分管院领导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前向院长汇报分管办案庭室的司法绩效情况。
二、找出差距,提高认识。院办案庭室分管院领导要定期召集分管庭室干警讲评澧县法院在全市的司法绩效考核状况,讲评各庭室在澧县法院的司法绩效考核状况,及时找出差距和不足,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认识,为进一步做好司法绩效工作奠定基础。
三、加强学习,增强能力。全院干警要继续加强审判管理知识学习,学习相关的司法绩效文件、规定,提高干警办案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办案能力,提高审判效率。
四、案件公开,促进效率。从2011年11月1日开始,各业务庭室在每月底前将该月未结案件信息,即案号、案由、当事人、受理时间、审理状态、法定结案时间等内容制成电子文档交技术室,予以在电子显示屏上公示;每月底各业务庭室将能上网的判决文书一律上网。
五、加强检查,有错必究。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评查的力度,各业务庭室至少推荐一名干警为案件质量评查人员,同时也作为该庭室的案件质量监督员。对评查出问题的案件,有错必究。
六、统一管理,问责到人。审管办从2011年11月1日起,从立案庭统一收集各业务庭室的收案情况,督促各业务庭室快审快结,防止隐瞒案件、拖延办案,以提高人均办案数;组织对每一件发、改案件进行倒查。对责任单位和个人,及时问责,及时查处。
七、管控过程,及时预警。审管办指派专人对案件审限、案件报送、案件归档等进行跟踪监督,每月底集中对接近审限、逾期归档和逾期报结的案件发出“预警通知”,责令各业务庭室在规定期限内结案、报结和归档。
八、创新机制,建立台账。为保障上述措施的顺利实施,审管办设计了司法绩效月报表,考核内容一目了然,操作起来简单方便,有利于自纠自查和单位评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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