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纠纷时隔一年,司法所介入化苦为甜
近日,澧县司法局梦溪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时隔一年的迁坟纠纷,较好的诠释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在维护群众权益、促进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去年5月,澧县文管处欲在五福村八十垱遗址征收部分土地建立小型博物馆。因征收的土地牵涉到邓某、钟某等五兄弟的母亲迁坟问题,文管处便同五兄弟协商,由于钟老大和钟老二两人不同意,协议当时没有达成。到6月份,钟老三认为母亲坟地在自家田内,在未经其他四位兄弟的同意下,私自与文管处达成了征地与迁坟两项补偿共计6.5万元的口头协议,然后将坟迁走。钟老大与钟老二得知后非常气愤,为息事宁人,文管处支付给了两兄弟各1000元作为补偿,但事后兄弟二人又不同意,甚至写信向省政府反映此事,双方纠纷由此产生。
今年5月,在获悉此纠纷后,梦溪司法所工作人员迅速前往该村了解详情。由于这五兄弟分居各处,司法所根据实际情况,积极主动的进行电话联系,最后终于把几兄弟及文管处负责人召集在一起协商处理此事。但事隔一年,且利益分配不均,双方迟迟没达成共识。梦溪司法所便及时换取了“背靠背”调解法,寻找调解契机。通过此法找准双方分歧焦点后,工作人员进一步与双方当事人协商,希望大家能站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高度,从根本上解决矛盾。21日上午,在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劝导下,双方当事人最终采纳了司法所的建议,达成了调解协议:除钟老三外,由文管处再补偿给其余四兄弟各1000元,且当场付清。
此次迁坟纠纷的成功化解,有力的提升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群众中的形象,达到了社会影响与宣传效果的双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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