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环保局擂响高考和学考前禁噪战鼓
为了保证全县考生有一个安静的考试环境,县环保局会同县公安局、文化局、城管局、住建局等部门,依法对城区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娱乐场所、室内装修等生产经营活动场所实行严格监管,坚决控制环境噪声污染。一是在城区张贴高考和学考期间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通告,向产生噪声的业主发放禁噪通知;二是要求考点和考生住宿点1000米范围内,停止产生噪声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进行监管,不得喧哗;三是对考点和考生住宿点24小时派驻环境执法人员,及时查处产生噪声的违法、违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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