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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工作

国土资源部门如何在生态家园建设中定位

发布时间:2012-07-05 15:31 作者:柳程骏 张劲松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


图为张公庙镇黄河宜居新村

为了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创造宜居环境,现在全国各地都在开展生态家园建设,一批又一批宜居新村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国土资源部门作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如何在生态家园建设中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这是我们当前面临的新课题。

首先,生态家园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农村的发展趋势。随着社会发展,农民对物质生活需求水平会越来越高,对生活的环境状况也会越来越重视。建设生态家园、建立宜居新村,符合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旋律,顺应了广大农民的要求,是一项惠民工程,正因为如此,各地党委、政府都十分重视。国土资源部门作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管理的责任、有引导的义务、也有自身的优势,必须融入生态家园建设中去。

其次,国土资源部门必须在保护耕地的前提下,发挥自身的作用。虽然生态家园建设国土资源部门有义务参与其中,但是我们也不能忘记自己的主要责任,必须要在保护耕地的前提下,找准契合点和切入点,加强对生态家园的用地管控,让生态家园建设做到统筹规划、科学选址、合理施工。我们必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这项工作进行积极的引导和有效的管理。

最后,要建立长效机制,争取双赢局面。生态家园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对于我们国土资源部门而言,虽然从保护耕地这一层面上来说,目前效果不太明显,但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说,意义重大。一户农民按照常规建住宅,住房、道路、场坪加上自留地、菜地,用地不低于400平方米,而在宜居新村,每户用地不会超过180平方米。相比之下,可以看出,生态家园建设,对于保护耕地的意义不言而喻,因此我们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合作,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双赢。

综上所述,生态家园建设是当前发展的趋势,我们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参与、科学管理、合理引导,可以通过项目建设给予一定的支持,但必须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规划的前提下,按照建设用地占补平衡原则,有条不紊的推进这一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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