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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工作

澧县司法局“五措并举”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发布时间:2012-07-06 15:07 作者:柳玉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

上半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坚持“有援必审、能援尽援、优质服务,群众满意”援助原则,加大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力度,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共解答法律咨询电话522个,接待群众来访案件329人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57件,在案件量不断增长的同时,还成功办理了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法律援助案件,成功实现了“量质并提”,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利益。

1、宣传“全面撒网”,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加大传统媒体阵地宣传力度,在报纸、车载电视、广场视屏等传统媒体开设专栏,常年连续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同时在法律援助中心以及各工作站、联络点放置法律援助宣传单,促进法律援助宣传经常化。加大网络媒体阵地宣传,依托QQ群、微博、局网站等网络平台,接受各类网络法律咨询,打破时空界限,弥补了法律援助窗口上班时间限制的缺点,促进法律援助宣传多样化。加大公益媒体阵地宣传,推出了澧县法律援助形象大使。

      2、基层“整体覆盖”,不断增强法律援助辐射力。结合 “法治澧县”建设和“司法公正常德行”工作,在全县32个乡镇、109各村居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基本实现县域基层社区组织法律援助联系点全覆盖,为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提供“零距离”服务。同时,还加强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联接机制,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可直接申请法律援助,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维权成本,也进一步增强法律援助辐射能力。

3、质量“高标追求”,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公信力。推行《澧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考评办法》,对法律援助人员进行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律师的年度注册考核挂钩,将考核结果作为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援助人员考核、奖惩的依据。同时,实行“首问责任制”,建立健全投诉监督等机制,强化办案人员服务意识,真正做到让社会贫弱者“抱着希望来,带着满意走”。

4、门槛“适度降低”,扩大法律援助受援覆盖面。适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完善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等各个环节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做得到应援尽援,援必便民及时。

5、效果“全程跟踪”,强化法律援助工作的落实。一方面加强检查督导。县法律援助中心每月进行一次法律援助工作情况通报,要求各乡镇、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必须与时间同步。另一方面加强案件回访。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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