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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工作

澧县消委成功调处一起涉农消费纠纷

发布时间:2013-04-23 11:20 作者:宋兰兰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

“农民没别的,不就是盼望一年能有个好收成嘛!如果是假肥料,我们可真的想都不敢想。感谢消委领导为我们维了权,给我们吃了定心丸”。日前,澧县车溪乡牌楼村一组农民宋某给县消委秘书长刘爱平打来电话,代表车溪乡19位农户向澧县消委工作人员表达了他们的感激之情。

今年3月份,正值春耕季节。澧县车溪乡牌楼村来了两位不速之客,自称是澧县某专用肥厂的职工,专门在各乡镇村组推销他们厂的复混肥,让宋某多联系些农户购买,说是多买多优惠。信以为真的宋某很快就联系了车溪乡牌楼村一组和孙家村九组的19位农户,约好一起看货。第二天早上7点多钟,两名推销人员派车将这19位农户专门接到澧县某专用肥厂,参观了该厂厂部和仓库。后又在县城某招待所,由一位据称是来自山东的农艺师为他们集中授课。善良纯朴的村民们见这位农艺师讲得有条有理、头头是道,又想已经参观了厂部和仓库,应该不会是骗子搞传销或是“泡泡公司”之类的。于是以每包120元(80斤装)的价格,纷纷订了货,19位农户共订了80包,总价款9600元。几天之后,订好的肥料给农户们送来了,款也付清了。有些农户心里犯起了嘀咕:搞个推销耍了那么多花样,不会这肥料是假的吧?村民们在一起商量后,越想越觉得有可能。“一年的辛苦可能要白费”,大家越想越后怕,却又没有农资识假辨假能力。于是19位村民联名写了一封投诉信,推举宋某为村民代表,来到澧县消委投诉,请求给他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澧县消委接投诉后,考虑到正值春耕播种季节,事关农民收成大事,马上派工作人员深入调查。经核实,两名推销人员确系澧县某专用肥厂职工,且向消委提供了销售的同批次肥料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单,属质量合格的复混肥。但是在销售价格上却存在有欺诈消费者的嫌疑,市面上销售的同类肥料价格为每袋70-80元,与当日宣传的“多买多优惠”不符。由此,澧县消委组织双方代表进行调解。经过耐心、细致地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该专用肥厂向每位农户以“购一包者赔半包”的方式进行赔付,一场涉农消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澧县消费者委员会也在此提醒广大农民消费者朋友,购买农资要到有固定场所、证照齐全的农资经营单位,不要图方便购买无证照、走乡串户的流动经营者的农资。要认真查验所购买的商品,注意留存样品。遇到问题和消费纠纷时要勇于维权,及时向消委和工商部门举报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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