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致服务暖人心,耐心调解缓矛盾
9月5日清晨,住在澧县梦溪镇樊家村七组的陆某正准备着早饭,一辆司法警车从远处驶来停在了家门口,县司法局局长刘承建带领基层股股长彭大民、梦溪司法所所长张腊和负责法律援助的杨律师等人从车上下来。他们是为了一起久调未结的农业土地使用权纠纷赶赴当事人陆某家了解调查情况和主持调解的,当地的村干部也前来协助处理这一土地纠纷。
经调查了解,纠纷当事人胡某与陆某同为梦溪镇樊家村村民,胡某在樊家村七组有一块5亩的耕地,1998年之前一直由自家耕种,99年因胡某筹办砖厂,便将这块地口头协议转租给陆某耕种。2007年土地确权后,胡某想要回土地由自己重新耕种,但陆某对此持有异议。陆某认为当初胡某并非是将这块土地转租给她,而是胡某由于办理砖厂,将这块土地还给了村里生产队,她并非是转租,当初这块土地就给了她家。双方就这块土地使用权争执不下,多次交涉无果后,隔阂渐深,矛盾不断升级。樊家村村委、梦溪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多次协调,历经数月仍未能有效解决。
深入了解案件经过后,刘承建局长凭着多年的工作经验,认真分析双方当事人的心理,认为双方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各自的利益诉求和矛盾中的意气之争上。2007年土地确权是以95年之前的土地承包耕种为基础的,在法理上争议土地使用权归胡某所有。而陆某以务农为生,因为年岁渐老,这块土地临近住宅,方便耕种,坚持不愿意放弃这块土地。刘承建局长从双方的情理出发,有理有据地条分缕析,让他们的态度有所缓和。此后,刘承建局长耐心地向当事人解释了法律政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多角度地劝导当事人,同时动员当事人的朋友一起做思想工作。期间,陆某情绪激动之下多次放声说要放弃调解,刘承建局长等人都锲而不舍地做思想工作,教育引导当事人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客观公正地平衡双方的利益诉求。
一场利益与思想的拉锯战持续到当日中午12点,刘承建局长等人从保障人民的权益出发,再次详细地向双方当事人说明了人民调解中他们各自的权利和获得救济的各种途径,帮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尽管当天未能达成一致,但刘承建局长、彭股长、张腊所长等人公允中正和耐心细致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赞誉,为再次调解打下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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