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网咖“监守自盗”获刑七个月
被告人陈某多次在网咖趁人不备时窃取他人财物,最终案发锒铛入狱。近日,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盗窃案,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陈某是澧县某网咖的工作人员,酷爱上网。他找到了一份自己较为满意的工作,但心生贪念,于2015年10月下旬至2016年2月间,先后3次在网咖值夜班之际,趁网咖办公室无人,从吧台拿到钥匙潜入办公室,合计盗走价值6075元的香烟27条,销赃后得赃款5380元。案发后,追回赃款294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被告人陈某具有坦白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于是,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