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依法查处2家超标排污企业
3月9日,澧县环境保护局依法对天天香食品、佳新食品2家违法排污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改正。
2月28日,澧县环境保护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澧县天天香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澧县佳新食品有限公司违规排污,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县环保局接到举报后,迅速指派环境监察人员、环境监测人员对2家企业进行了现场取证,分别对2家企业废水排放口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2家企业废水中排放的污染物均严重超过国家排放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据此,澧县环境保护局依法对2家违法排污企业分别作出了处以罚款15万元的决定,并责令其停止生产、限期改正。
(编辑:胡慧徽)
(审核:梁先海)
(签发:郑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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