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窗口实行办事受理单制度
3月12日上午,澧县政务服务中心召开窗口单位行政审批办主任会议,明确窗口的政务服务事项均实行办事受理单制度。
该制度规定:对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窗口予以受理,并出具统一格式、加盖本部门专用印章、注明承诺办理时限的受理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五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健全办事受理单制度,一是可让办事群众放心,知晓业务办结的时间;二是有利于增强受理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三是有利于政务服务中心实行办事回访;四是出现办事群众投诉便于调查。
(编辑:胡慧徽)
(审核:梁先海)
(签发:郑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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