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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工作

李永红的扶贫经

发布时间:2018-04-17 16:00 作者:李旗 来源:澧县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 【字体:

  扶贫攻坚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极其重大的政治任务,澧县人民法院法官李永红被任命为澧县大堰垱镇玉圃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重要思想,时刻牢记对党的庄严承诺,在驻村帮扶中彰显政治责任和担当作为,努力落实帮扶举措,改善基础设施,发展特色产业,倡导文明村风,为贫困村建设贡献了力量。

  一是对症下药、治疗“精神贫困”。李永红在走访过程中发现有极少数人虽有劳动能力,但不愿流汗,拈轻怕重、眼高手低、不思进取、甘于贫困;还有人虽有脱贫致富愿望,但是因为缺乏技能,难以找到致富门路。对此,李永红认为,扶贫攻坚不能成为政府和扶贫工作队“单打独唱”的独角戏,应对症下药,激活贫困户的内生动力。他通过个别谈心,开阔贫困户的视野,活跃他们的思维、激发他们的潜能,培养他们以劳动为荣的价值观。激励贫困户自尊自强,并因地制宜,因人施教,聘请专业人员为贫困户培训技能。扶贫先扶志、治贫先治愚,这一做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当官就为民做主。作为入党多年的党员,李永红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当官作为“民之役”,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和支持。他不摆官老爷的架子,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行使权力的目标和追求,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真正让权力造福于人民。作为第一书记,他深知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时刻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勤务员,当地贫困户对他不断点赞。

  三是脱贫攻坚贵在精准。李永红扶贫,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把脉,对症下药。2017年通过整改,将45户96人清理出贫困户行列。对真正的贫困户,他分人施策,3次组织发放农业生产所需物资,为贫困户解决大米、食用油等生活用品,并联系县中医院到贫困户家中送医送药。他多方奔走,为点村筹措资金22万元,清理支渠淤泥4公里,硬化公路500米,安装路灯60盏。

  (编辑:圣艳艳)

  (审核:梁先海)

  (签发:郑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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