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优亲厚友贪污补贴典型案例
近期,澧县纪委监委对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澧县火连坡镇石庄村党总支书记戴某某、村主任谭某某在申报危房改造补贴资金中优亲厚友、弄虚作假。2017年,火连坡镇开展危房改造项目申报时,石庄村党总支书记戴某某以自己母亲孙某的名义违规申报危房改造项目,上报虚假资料并通过了审核,获取危房改造资金2万元。村主任谭某某以爱人蔡某的名义违规申报危房改造项目,虚报家庭纯收入,获取危房改造资金1.848万元。2019年3月,戴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谭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两人的违纪所得资金予以收缴。
澧县城头山镇大兴村原支部委员李某某贪污危房改造和国家项目专项资金等问题。2006年至2016年间,李某某在担任村党组织负责人期间,向他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物;贪污国家危房改造补贴、国家项目专项资金共计9.2万元。此外,李某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4月,李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以涉嫌贪污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编辑:胡慧徽)
(审核:梁先海)
(签发:郑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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