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自然资源局积极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澧县自然资源局在推进乡村建设审批“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得到了社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是以智慧党建统领乡村建设审批。各镇街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按照县委组织部智慧党建工作要求,设置了自然资源窗口,以基层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以“一网一门一次一窗”改革为抓手,按照“依法依规、应放尽放、统一标准”的原则,把 “乡村规划许可证、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等12项政务服务事项下放到镇街自然资源窗口办理。所有下放的政务服务事项做到了精减证明、精减环节、精减时限“三个精减”,实现了“就近能办、一次办好。”
二是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县局不再单独出具用地预审意见和选址意见书,合并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不再单独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是同步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结合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同步办理宅基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村民可以在镇街便民服务中心一并提出宅基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申请,由镇街自然资源所、经管站同步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宅基地批准书。确需占用农用地的,镇街自然资源所可将乡村规划许可和农用地转用审批报县自然资源局同步办理。
四是进一步简化申报材料。依据“多审合一”的改革要求,对乡村建设用地审批和乡村规划许可证的申请表单和申报材料清单进行清理,进一步简化申报材料。加快信息化建设,实现建设用地审批和乡村规划许可证的信息共享,对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前期已提供且无变化的、能够通过信息共享的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编辑:陈有为)
(审核:梁先海)
(签发:杨 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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