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举办“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
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3周年纪念日。当天,全县举行了“国家宪法日”宣誓仪式暨全县法治宣传日系列活动。
宣誓仪式由澧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颜学锦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德清带领大家宣誓。县委副书记陈爱喜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们一定要牢记誓词,按照刚才宣誓表明的态度,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当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模范。要带头学法,把宪法和法律列入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渗透各行各业,成为广大干部决策、行政和办事的基本准则。要带头守法,各级领导干部在行使职权时,都要坚持先思、先看、先对照,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履行职责。要带头护法,每位领导干部要把落实宪法和法律作为份内责任。特别是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要依托自身职能,通过开展执法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监督和制止各类违宪行为,切实增强宪法和法律意识,形成崇尚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的良好格局。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金贤松发言,他表示要认真学法造氛围,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等各项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六五”普法、“国家宪法日”等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干部集中学法、专家专题讲法和百姓现身说法活动,努力营造政府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要严格执法求实效,坚决遵守宪法、法律以及各项行政规章,坚持用法治精神和底线思维从政理事、履职尽责;积极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切实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集体决策、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做到依法履职、切实担责;加强公正执法力度,完善依法公开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下大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要真正尊法树风尚,坚决维护宪法与法律的权威,做到忠于宪法、依法行政;坚决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积极支持法院、检察院和审计部门工作,杜绝行政权力干预司法、审计行为,以实际行动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县人民法院院长李设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卜兴炎先后发言。颜学锦在主持时指出:开展“国家宪法日”宣誓活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对国家公职人员的一次心灵洗礼。开展“国家宪法日”宣誓活动,不仅是一项仪式,更是一份责任、一份担当、一份沉甸甸的承诺。我们一定要以这次宣誓活动为新的起点,在今后的工作中牢记誓言,恪守承诺,切实增强宪法意识,履行宪法使命,始终保持对宪法和法律的信仰和敬畏,扎实开展法治实践,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的关切、回报人民的信任,大力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为全面实施依法治国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加宣誓活动的还有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和审判员,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和检察员,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一把手”以及县普法办等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共200多人。
今天的“国家宪法日”活动,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还派出执法人员,在街心花园广场开展了宣传咨询活动,利用展板展示法律知识,为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接待群众咨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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