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4月21日,澧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冯文元,副主任淡光兴、刘辉、鲁明金、熊德蓉、陈奇辉及其他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金贤松,副县长高波,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周常彩,副县长赵长津,县法院院长钟欣吾,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人大机关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情况汇报,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法律实施情况的汇报;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农业农村资金2016年度使用及2017年安排情况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工业及工业园区资金2016年度使用及2 017年安排情况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建城管资金2016年度使用及2017年安排情况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教育资金2016年度使用及2017年安排情况汇报;听取了县人民政府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工作审议意见的情况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村级综合服务建设平台融资有关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情况的汇报及其他事项。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德蓉主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冯文元发表了重要讲话。
(编辑 圣艳艳)
(审稿 梁先海)
(签发 李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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