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常德市生态环境澧县分局在中共澧县县委的全面指导下,在市生态环境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局党委和澧县县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4年推进法治建设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对法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确立系统性思维,强化政治领导,积极促进法治政府的构建,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带头学法用法,把普法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统筹安排,在全局形成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普法学习和业务学习相结合的普法学习常态化机制。我局组织数次法制专题学习,由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进展学习解读。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通过政府网环保专栏、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多举措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执法的过程转变为执法和普法并重的过程。用好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推动法治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提高社会知法、守法、用法的理念和能力。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党组书记、班子领导讲党课3次,专题廉政党课2次,主题党日活动11次。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分局干部参加刘慎武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为鉴。今年以来,澧县分局共计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6次。
(二)全面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
狠抓纪律作风,落实干部纪律作风积分制管理,开展“筑牢思想防线 杜绝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对我局曾发生的党员干部酒后危险驾车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刻分析。积极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自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自查自纠发现问题7个,其中,实施完成整治5个,移送问题线索2个,纠治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问题1个,推动解决全县“秸秆禁烧” “一刀切”问题。
(三)努力改善本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今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方面:截至12月24日,澧县空气质量优良率92.5%,其中优良天数332天,污染天数27天;PM2.5均值33ug/m³;综合指数为3.20。水环境质量方面:我县共有国省控监测断面6个,其中除北民湖省控断面水质未达标外,其余5处国省控断面均达到Ⅲ类以上水质考核标准。土壤污染管控方面: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2%,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100%。
重点是防治大气污染,今年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查和整治,严格管控秸秆露天焚烧,深入村屯地块,开展巡查督导及火点核查工作。两乡组织各村组建巡查小组,进行24小时巡查。同时对全国两会期间出现秸秆焚烧火点的部分责任人进行了问责通报;重污染天气时企业按照减排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对柴油货车开展路检路查,共检测1203台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111台,抽测350台,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全力做好政务服务工作
一是优化环评审批。对符合国家规定和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做到提前介入、加强协调、快速审批。今年来共完成项目环评审批25个,指导企业完成环评登记备案106个,完成排污口审批1个。二是规范排污许可管理。对我县范围内66家存在执行报告质量问题的企业进行了反馈督促,要求按规定修改到位。配合市局审批部门对四季油脂等4家单位开展排污许可证后自行监测监督执法检查。对全县养殖企业开展大排查,共排查209家养殖企业,对其中52家企业的排污许可登记予以注销;对全县69家粮食烘干企业开展排查,敦促其完善相关环保手续。三是扎实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定期在全县开展国省控断面水质、46处饮用水源地水质、3处10万亩以上农田灌溉区水质、农村中小微水体抽样监测、北民湖水质加密监测以及降水监测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等,全年编发环境监测报告110份,取得有效监测数据2600个,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四是积极推进项目治污。实施完成了污水处理厂下游湿地建设项目工程、原闸口克清石煤矿历史遗留问题整治项目、北民湖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启动了涔水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
(五)逐步提升监管执法水平
一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制度,今年共召开案审委员会6次,对6个行政处罚案及11个免罚案件进行了集体讨论决策,全年立案17起,下达处罚决定书6份,向公安机关移送行政拘留案2起,向法院移送强制执行案4起。今年全县共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0件,已办结8件。二是强化涉环信访办理。今年来投诉中心承办来电、来访各类投诉85件,已回复办结84件,正在办理中1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47件,已办结47件。三是优化营商执法环境。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进企业必扫营商码,减少对企业的检查频次。持续推行柔性执法,今年来对11家企业进行了免于行政处罚,免罚金额达40余万元。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把本部门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及时调整完善局党组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明确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将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纳入局中心工作强部署、重考核。把环境法制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局党组“一班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关于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决策部署,认真研究解决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坚持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印发《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涉及的环评审批坚持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行政处罚决定坚持集体讨论。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法制备案,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征求了专家意见,对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局内法制审查并完善档案管理,对处罚信息实行“双公示”。三是制订《法律顾问制度》和《出庭应诉制度》,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里的作用,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四是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规范化水平。按照要求成立案审委员会,配备至少两名法制审核人员。结合建设“智慧法制”系统,不断规范执法程序,提高办案效率。五是严于律己,廉洁自律。学习运用《中国共产党章程》《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不折不扣落实各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县党委、政府具体规定,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目前,在法治建设领域,我们面临的主要挑战包括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和宣传覆盖范围不够广泛,法律法规的宣传手段和方式相对单一,以及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尚未形成有效的合力。为了应对这些挑战,我们将遵循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持续深化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与实践。我们的目标是推动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能力与水平。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发挥领导干部示范作用,带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建立高效环境监管体系。继续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定期清理和动态调整,明确法定职责,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非现场执法”环境监管模式,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根据环境信用等级分类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
(四)加强生态环境队伍法治培训。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定期邀请专家对生态环境领域新形势、新政策、新趋势进行全面系统的集中授课、讲座培训,会同法律顾问开展常规性的法制培训,增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五)大力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继续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利用微信、微视频、网站等媒体平台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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