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澧州资讯>专题专栏>法治建设>详细内容

法治建设

澧县金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28 17:12 来源:​澧县金罗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在过去的一年里,金罗镇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成功构建了以普法教育为引领、依法治理为基础、依法行政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新格局。现将我镇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重大部署

金罗镇党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行动指南,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将其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明确镇党委书记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将法治建设纳入全镇工作的重要议程,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进行统一部署。镇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定期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全体班子成员集中学法、轮流普法,形成了良好的法治学习氛围。

(二)拓宽宣传渠道,弘扬法治精神

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具体部署,按照“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原则,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按照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落实学习,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镇党委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共计2次、各相关部门日常学习、各村(社区)定期学习,当前已按照工作学习计划持续推进。二是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促进普法宣传。深入推进普法工作,将民法典、法律知识、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理念等宣传作为重要内容,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建设金罗镇法治宣传广场,扫黑除恶法治长廊等,积极运用各村(社区)的宣传栏、LED电子屏、“村村响”广播等按时间节点发布法治宣传内容;截至目前,我镇组织参与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0余场次,LED屏滚动播放500余次,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约1万份,受教育人数约1.2万人次。三是积极开展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工作。各村(社区)全面配备法律顾问,依法律顾问工作职责,按照工作要求到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定期开展法治讲座,协助村(社区)调解纠纷。2024年,我镇各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为500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法治宣传12余场,协助司法所开展普法宣传2次,受教育面达2000人次。四是规范管理,认真要求,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截至目前,我镇现登记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共计4人,均按照工作要求每月组织开展集中教育以及公益活动。

(三)深耕基层治理,铸就法治信念

一是推动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完善了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健全了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了“五治融合”;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常态化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维稳、禁毒、平安建设、反邪教、反电诈等工作,实现了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夯实了基层社会治理根基;健全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严格落实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整等多元调解机制,从严从实从细做好信访工作,今年以来,全镇共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78件。二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处机制。设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镇村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工作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提高调解工作的法治化、专业化水平和公信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二、存在问题

尽管金罗镇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方面,法治宣传形式相对单一,宣传力度和覆盖面有待提升;另一方面,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和矛盾的能力有所欠缺,执法水平偏弱,对法规的学习、理解、掌握不够,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工委、办事处总体部署,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党建引领和保障作用。

(二)努力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能力。针对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观念不强、法治人才匮乏的现状,我镇将定期举办形式多样的法治培训,通过加强法治学习,逐步促使我镇政府工作人员养成法治观念。

(三)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针对法治人才匮乏的现状,我镇将吸收更多的法治人才进入到我镇政府工作,适当增加法治人才的录用,积极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四)着力加大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针对当前部分群众法治素养不高的现状,我镇将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和重点工作,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的法治实践工作中来,重点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普法工作,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从而提高群众的法律认知水平和维权意识,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澧县金罗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湘易办
  • 政府领导
  • 网上信访
  • 返回顶部
  •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