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我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健全环境行政执法制度,落实环境依法行政决策要求,加大环境行政执法力度,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努力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加强环境执法监督,提高环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保障依法行政的有效实施。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
为贯彻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党组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办公室设在法制股,承办相关具体工作。
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金贤芳(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辛绪硕(环境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成 员: 张琰、闫玉华、刘明陈 、周华
法制股有分管领导1名、股长1名、工作人员2名,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明确了法制工作职责。澧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执法队共有执法人员10名,均取得了执法证。单位还聘请了常年律师顾问,对我们的执法工作进行指导。
(二)做好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2022年初我局专门印制了1000份《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宣传折页送到各企业,对新出台的重要环保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告之企业如何预防环保违法行为。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3.15消费者权益日、爱国卫生日、应急宣传日进行了一系列的环保宣传活动,设立了咨询台,共发放宣传资料600多份、接待群众咨询50余人。
(三)坚持政务公开,执行“双公示”制度
及时在网上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及对外服务项目的办事依据、条件、审批程序、审批结果、服务承诺、办事时限和违诺追究等,及时转发环保新闻、发布单位政务工作动态、公布我县环境质量等事项。我局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均在政府网站上按期进行了公示。
(四)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完善执法程序
我局将优秀的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到执法队伍,加强培训教育,使工作人员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环境保护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尤其是对一线执法人员,更是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基本功训练,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我局今年执法人员参加学习培训及督查检查共36人次。
我局在行政处罚、行政诉讼等方面,都经过法制股或法律顾问审核,成立了案审委员会,为杜绝执法过程中的“人情牌”、“关系牌”,我局始终坚持涉及到重大的行政处罚案件,都要提交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越权审批,通过坚持重大处罚案件集体讨论的制度,有利于及时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规范、监督重大行政处罚行为,减少违法违规的现象发生。我局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监察工作制度》、《重大执法事项集体讨论制度》等一系列配套管理制度,保证公正执法。并认真听取企业对环保执法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全方位的监督网络,促进我局执法水平的提高。其次是逐步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我局制定下达了项目审批程序、行政处罚程序、信访处理程序、现场监察程序等执法工作程序,使我们的行政执法工作真正做到了依法规范。在工作过程中,环保局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今年未发生一例行政诉讼的案件,未发生一例执法人员违法违规的情况。
(五)自清自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订管理工作,保障我局制订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我局制订了《澧县环保局规范性文件制订管理办法》,按照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审核、备案、报送工作。按照县政府的要求进行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将已超过时效的文件和不再适用的文件废止,把超过5年但继续适用的文件重新颁布,并向社会公示。
(六)坚持合法性审查,规范环境行政决策程序
凡是作出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前,局党组要广泛听取、吸收各方面意见,并将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重大环境行政决策事项按规定程序提交局务会议讨论决定,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在重大环保行政决策事项报送本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之前,先经局法制股进行合法性审查。
(七)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我局严格执行各类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现场执法,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解决;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严肃查处;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法。2022年我局行政处罚案19个,司法移送3起。通过中央、省环保督察,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环保执法工作成效显著,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得到解决,企业违法排污情况得到整改。
(八)履职尽责,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积极谋划参与推进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按照“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联动配合”原则,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法治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构建起责任明晰、协同配合的法治工作闭环体系。二是积极参与谋划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始终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定期牵头研究推进法治工作,牵头谋划制定了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并将其纳入全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做到与环保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适时掌握新情况、把握新动向、调整新策略,有效推动了环保法治工作任务的落实落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将全面依法治县、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相关任务落实到股站室。局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执法程序、依法行政工作考评、环保督察整改等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相关情况的汇报,并亲自过问督办、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生态环境执法检查、监督等能力基础还比较薄弱。表现在人员不足、执法装备相对落后,与日新月异、日益繁重的环境行政执法检查、监督任务需求存在差距。下一步需强化执法能力配置,加强对现有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并有针对性地引进执法和法制人才。
三、2023年工作安排
(一)严格执法程序,在规范行为上做文章
在规范执法行为的工作中,坚持执法依据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序统一,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使用和填写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档案管理,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不断完善创新监管模式,提高整体执法水平。
(二)严格监督审查,在落实责任上动真格
对违法、违规案件要坚决予以纠正,建立健全错案登记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需要公示的执法信息,加强监督审查,确保合法、合规。建立完善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三)搞好宣传教育,在提高企业环保意识上下功夫
首先,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对推进企业履行环境责任、培养企业的环境责任意识有重要作用。通过制定政策,对企业环境信息的披露进行明确规定,鼓励或强制要求企业发布环境信息报告。其次,通过媒体的力量推动企业履行环境责任,媒体一方面通过曝光企业环境污染负面信息,对企业不当环境行为监督,另一方面通过发布企业环境责任的榜单排名,对企业履行环境责任予以支持和鼓励。我们将通过各种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企业的环保守法意识,力争让企业主动自觉的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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