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登录|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解读回应 > 文件解读

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澧县城区地下管线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2-02-08 15:25 来源: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打印

一、制定依据

为规范县城区地下管线建设行为,加强地下管线维护管理,保障地下管线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政策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地下管线包括及职责分工

是指县城区范围内给水、排水、燃气、热力、工业、电力、广播电视、通信等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以及用于敷设上述管线的综合管廊。

地下管线管理应遵循统一规划、统筹管理、资源共享、智慧高效、保障安全的原则。

县自然资源、发展改革、水利、业信息、公安、交通、人民防空、应急管理、城市管理、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等部门(以下统称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地下管线的相关具体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县城区内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信息及档案管理等活动。

四、投诉和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侵占、盗窃、破坏地下管线,并有权对前款行为和地下管线权属单位不依法维护地下管线的行为向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五、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三十四条,其中第1-7条总则,第8-21条规划建设,第22-28条运行维护与安全,第29-32条罚则,第33-34条附则。内容基本涵盖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维护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办法》明确县有关管理部门和管线权属单位的职责,对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违规违法行为查处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六、履行职责

(一)开展地下管线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做好巡查和维护记录,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二)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设置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定期进行运行状态评估,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

(三)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理机制;

(四)发生地下管线安全事故后,按照应急预案实施抢修,并向县住房建设部门报告;

(五)建立地下管线管理信息档案制度,及时更新并报送信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七、罚则行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一)未经批准开挖城市道路敷设各类管线的;

(二)擅自占压城市管线并影响其安全和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管线位置、管径、竖向高度或建设规模的;

(四)小区和临街建筑地下管线不按本办法规定实施的;

(五)施工中破坏其它管线设施未及时报告的;

(六)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七)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的。

八、管理责任单位

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澧县发展和改革局、澧县自然资源局、澧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澧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澧县公安局、澧县水利局、澧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澧县交通运输局、澧县应急管理局。

九、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县住房建设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湘易办
  • 政府领导
  • 网上信访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