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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企业上市数量和直接融资总量“双倍增”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1-11-24 09:21 来源: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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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我企业上市和直接融资工作,确保“十四五”末我上市公司数量和直接融资总量实现“双倍增”,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19〕61号)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湖南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2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我办牵头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一、制定背景

我国资本市场正处于难得的发展机遇期,注册制稳步实施。2019年1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设立了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2020年,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创业板开始推行注册制,新三板精选层转板规则出台。从发审情况来看,2020年度全国首发上市396家,比2018年和2019年两个年度加起来都多。预计2021年将继续保持2020年以来的稳步审核态势,审核周期也从原来的两到三年缩短至6个月左右。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企业上市工作,提出了“破零倍增”的工作要求。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我县企业上市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上市后备资源明显不足,上市公司数量明显落后,企业上市环境不优等问题。基于以上情况,为了强力推动我县企业上市工作,县委县政府提出了企业上市“双倍增”的总体要求。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总体目标。力争到2025年,全县上市公司数量和直接融资总量翻一番,分别达到10家以上、20亿元以上。二是落实工作举措。明确了提高后备企业质量、加强后备企业管理、发挥基金投资作用、引导后备企业股改、推进企业挂牌、推动企业上市、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等七个方面措施,确保如期实现“双倍增”总目标。三是开展专业服务。搭建服务平台,依托湘西北资本市场服务基地;组建服务团队、公开遴选3-4家上市中介机构;主动靠前服务,定期检查企业。四是给予补助激励。从企业上市、“新三板”和湖南股交所挂牌、后备企业股改中介费、上市公司发展补助等四个方面,给予上市公司补助。五是强化工作要求。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出台配套政策、建立工作机制、落实督导考核四个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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