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文目的及依据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2021年9月,我局在2019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成果的基础上,牵头组织对县政府现行规范性文件及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清理过程
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由各起草单位负责清理,县司法局负责统筹。2021年9月份,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清理单位组织力量开展清理工作。10月底,县司法局将各起草单位上报的清理建议审核汇总后,上报县政府办审查。
三、清理结果
本次清理公告共清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230件,其中宣布失效60件、废止20件、继续有效60件、需修改9件、重新公布81件;清理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139件,其中宣布失效11件、废止9件、继续有效30件、需修改60件、重新公布29件。
澧县司法局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