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准地价概念
基准地价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内,在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建设用地,按照商服、住宅、工矿仓储等用途分别评估,并由政府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土地权利的区域平均价格,并由市、县及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由基准地价概念可知,基准地价具有全域性、分用途、平均性、有限期和时效性特点。基准地价是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的重要基础数据,是政府宏观调控土地市场的重要手段之一。
二、基准地价更新背景
我县城镇现执行的基准地价为2016年8月1日制定,经县政府批准公布实施,距今已超5年,已不符合我县现在的土地市场。根据自然资源部以及省自然资源厅有关政策法规,基准地价每3年应全面更新一次,所以我县基准地价需进行全面更新。
三、基准地价更新的依据、过程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湘自然资办发〔2019〕77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号)、《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7〕163号)以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2号)、《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5〕64号)等规定,市、县国土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基准地价制定、更新和公布工作。
本次基准地价更新是在上一轮基准地价编制成果的基础上,经过外业调查、资料收集、内业评估、初步成果提交、意见征询、成果编制、专家论证和成果验收等程序,形成新一轮基准地价成果,并经湖南省自然资源厅验收通过,上报县政府批准同意公布实施。
四、本次基准地价成果的重要调整内容
(1)定级范围发生了变化
轮范围划定的主要依据是《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要求的定级对象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可作为城镇建设用地使用的土地。因此,本轮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范围基础进行必要归并,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上一轮级别划定的范围,保证定级区域连续且符合城市发展特征。本轮基准地价范围主要依据土地总体规划确定中心城区控制范围线内区域,较上一轮面积有一定增加。面积增加的地区主要是上一轮定级范围区域外满足最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心城区控制范围线以内的区域,该区域实际已经存在大量的允许建设用地和有条件建设用地区域,同时,较上轮相比,也存在一部分减少区域,主要是邓家滩村(原新渡村部分)、桑枣村、永固社区(原桑枣村、永固居委会)、拥宪社区一步,这部分区域不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中心城区范围。总体来说,这轮更新范围不仅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中心城区,并且也囊括《津澧新城》城市总体规划的澧县部门的近远期建设区。
(2)基准地价内容发生了变化
根据自然资办发〔2019〕36号和湘自然资办发〔2019〕77号等文件规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
五、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一)澧县县城基准地价内涵、地价表、级别范围
澧县县城基准地价内涵表
级别 | 土地权利 | 开发程度 | 商服用地 | 住宅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估价期日 | ||||||
I | II | ||||||||||||
年期 | 容 积率 | 年期 | 容 积率 | 年期 | 容 积率 | 年期 | 容 积率 | 年 期 | 容 积率 | ||||
一 | 出让土地使用权 | 六通一平 | 40年 | 2.0 | 70年 | 2.4 | 50年 | 1.0 | 50年 | 1.6 | 50年 | 1.0 | 2021.4.1 |
二 | 1.6 | 2.2 | 1.0 | 1.4 | 1.0 | ||||||||
三 | 1.4 | 2.0 | 1.0 | 1.3 | 1.0 | ||||||||
四 | 1.2 | 1.8 | 1.0 | 1.2 | 1.0 | ||||||||
五 | 1.0 | 1.6 | 1.0 | 1.0 | 1.0 | ||||||||
注: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I(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室内部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II(公共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体育用地(室外部分)); 2、六通一平:通路、通电、通讯、通气、通上水、通下水,红线内场地平整; 3、商服用地临街标准深度:20米(主干道)、16米(次干道)、12米(支路)。 |
澧县县城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类别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五级 | |
商服用地 | 3886 | 2572 | 1757 | 1154 | 856 | |
住宅用地 | 1798 | 1477 | 1182 | 924 | 772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I类 | 1084 | 805 | 644 | 502 | 389 |
?类 | 598 | 506 | 433 | 374 | 338 | |
工矿仓储用地 | 579 | 486 | 419 | 367 | 335 |
澧县县城土地级别范围描述
级别 | 范围 |
一级 | 劳动街-澧阳南路-津澧大道-朱家堰路-纬二路-澧阳北路-圃园路-龙潭寺路-香潭路-珍珠路-国土巷-翊武东路-永兴寺路-人民路-解放路围成区域。 |
二级 | 屈原路-关心路-洗墨池路-运达路-津澧大道-护城路-黄桥路-澧浦北路-桃花滩路-澹水过渡区-津澧大道-经十二路-襄阳河围成的非一级的区域 |
三级 | 屈原路-大坪干渠-澹水-桃花滩路-澹水-二广高速-翊武东路-横五路-经十四路围成非一二级的区域。 |
四级 | 1、屈原路-评估范围线-大坪干渠围成区域;2、桃花滩路-澹水-大坪干渠-评估范围线-常德蓝云士公司北侧道路-澧浦北路-阳光幼儿园南侧和西侧道路-绕城北路-绕城东路围成区域;3、评估范围线-经十四路-横五路-二广高速-澹水-过村道-纬十六路-村道(玉皇社区)-津澧大道-评估范围线-澧水-经十三路-纬十一路-二广高速围成区域; |
五级 | 外围远离中心城区的非一、二、三、四级的评估区域 |
(二)澧县建制镇基准地价内涵、地价表、级别范围
澧县建制镇基准地价内涵表
建制镇等别 | 级别 | 土地权利 | 商服 | 住宅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工矿仓储 | 开发 程度 | 估价期日 | ||||||
I类 | II类 | |||||||||||||
使用年期 | 容积率 | 使用年期 | 容积率 | 使用 年期 | 容积率 | 使用 年期 | 容积率 | 使用年期 | 容积率 | |||||
一、二、三等镇 | ? | 出让土地使用权 | 40年 | 1.4 | 70年 | 1.4 | 50年 | 1.2 | 50年 | 1.0 | 50年 | 1.0 | 五通一平 | 2021.4.1 |
? | 1.2 | 1.2 | 1.1 | 1.0 | 1.0 | |||||||||
III | 1.0 | 1.0 | 1.0 | 1.0 | 1.0 | |||||||||
备注: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I类指: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室内部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类指:体育用地(室外部分)、公共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 2、五通一平:红线外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红线内场地平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II中公园与绿地土地开发程度界定为红线外“五通”。 |
澧县建制镇各等别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等别 | 建制镇名称 | 级别 | 商服 用地 | 住宅 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
I类 | II类 | ||||||
一等建制镇 | 小渡口镇、大堰垱镇、澧南镇、复兴厂镇、甘溪滩镇、城头山镇、涔南镇 | Ⅰ | 1127 | 588 | 444 | 356 | 345 |
Ⅱ | 802 | 445 | 378 | 318 | 310 | ||
Ⅲ | 548 | 350 | 327 | 300 | 285 | ||
二等建制镇 | 王家厂镇、梦溪镇、金罗镇、码头铺镇 | Ⅰ | 836 | 510 | 415 | 332 | 315 |
Ⅱ | 594 | 412 | 345 | 295 | 275 | ||
Ⅲ | 457 | 324 | 288 | 272 | 255 | ||
三等建制镇 | 盐井镇、火连坡镇、官垸镇、如东镇 | Ⅰ | 655 | 462 | 385 | 318 | 290 |
Ⅱ | 498 | 361 | 319 | 286 | 262 | ||
Ⅲ | 405 | 278 | 274 | 272 | 250 |
澧县建制镇土地级别范围说明
建制 镇名 | 土地级别范围 | ||
一级地 | 二级地 | 三级地 | |
大堰垱镇 | 垱涔南路两侧50米(北至与东西大道岔路口,南至鸿丰酒家);东西大道(东至垱涔路东侧50米,西至国税所前岔路口)。 | 沿白云大道南侧50米(东起白云大道与S233,西至凤铝铝材),西侧到评估线,沟渠南侧沿河流至垱涔路东侧50米,东西大道北侧50米的区域。(一级地以外) | 评估范围内除一级、二级区域以外的其它区域。 |
金罗镇 | X008镇政府前岔路口北100米以南,金东路以西,澧县站旁池塘以北,车站以东。 | 澧县站以东,河流以东,金东路与X008岔路口以北(一级除外);中心小学至中学路段两侧延伸50米。 | 评估范围内除一级、二级区域以外的其它区域。 |
码头铺镇 | 人民路东政务中心,与X076交叉口30米范围道路两侧40米;人民南路两侧40米。 | 人民西路、X076两侧100米;073乡道两侧40米;人民路向南200米区域。 | 评估范围内除一级、二级区域以外的其它区域。 |
梦溪镇 | 梦江路(澧梦路至林芳酒店北侧)两侧延伸40米;澧梦路(镇中学以南至幼儿园岔路口) | 镇中学以南,澧梦路西侧100-250米以东,涔水以北,G207东侧30米以西(一级除外) | 评估范围内除一级、二级区域以外的其它区域。 |
复兴厂镇 | 锡海线北至中心小学,南至百信超市道路两侧30米;中心路两侧30米;镇政府西南侧道路30米以北,镇中学南侧岔路口道路以南,锡海线以东,镇政府南侧道路30米以西 | 双复路北侧30米以南,评估线以东,湘北家具城-港湾宾馆道路西侧以北,G207以西(一级除外);G207北至花果山酒楼南至幺哥酒楼道路两侧30米 | 评估范围内除一级、二级区域以外的其它区域。 |
盐井镇 | X011东起加油站西至中通快递路段两侧30米。 | X011东起中通快递西至加油站西300米段两侧50米;Y059乡道中通快递向北400米路段两侧50米;X011东起加油站西至中通快递路段南侧30-150米。(一级除外) | 评估范围内除一级、二级区域以外的其它区域。 |
小渡口镇 | 镇政府以南,第六人民医院以东,紫边街东侧30米以西,小渡口社区南侧40米以北;文化街两侧30米 | 澧水以东,董王渠北侧50米-朱家湖公园以南,第六中学以西,敬老院以北(一级除外) | 评估范围内除一级、二级区域以外的其它区域。 |
火连坡镇 | S233东起卫生院西至金山酒店道路两侧延伸30米,S233与Y075的三角坪区 | 西起S302余XJ02岔路口各延伸50米,北沿村道北侧30米,Y075西东侧30米,镇政府沿街50米至卫生院;S302两侧30米(北至卫生院,南至与乡间路桥北)。(一级除外)。 | 评估范围内除一级、二级区域以外的其它区域。 |
甘溪滩镇 | 永乐广场以南,X002东侧 30米以西,甘溪滩汽车站以东,X007南侧30米以北。 | X002北侧30米以南,河流以东,评估线以北,澧县第二人民医院以西(一级除外);X002西起文跃生活超市,东至市场监督管理所东250米道路两侧30米 | 评估范围内除一级、二级区域以外的其它区域。 |
澧南镇 | 大雁路北起派出所前道路与X033岔路口北侧50米,南至交警大队前岔路口道路两侧30米; | 大雁路北起澧水南至蔡氏农庄南侧道路两侧0-300米以内(一级除外)。 | 评估范围内除一级、二级区域以外的其它区域。 |
王家厂镇 | S233北起钱江摩托南至丰彩超市东至中心完小西路段两侧50米;镇政府至梅生超市路段两侧50米。 | 鸡公桥以南,四季源酒店前路以东,涔水以北,中心完小东120米以西的区域(一级除外);镇中心至中学路段。 | 评估范围内除一级、二级区域以外的其它区域。 |
城头山镇 | 大坪路东起大坪派出所西至张大公路段路两侧30米。 | 张大公路路两侧50-300米;大坪路东起玉成小学西至张大公路路两侧30-250米。 | 评估范围内除一级、二级区域以外的其它区域。 |
官垸镇 | S302北至加油站前交叉路口,南至镇政府岔路口道路两侧30米;S302东至光妹超市,西至Y049道路交叉路口两侧30米。 | G353以南,松滋河至娄星棉业公司-Y049西侧30米以东,官垸中学以北,沟渠以西的非一级区域。 | 评估范围内除一级、二级区域以外的其它区域。 |
如东镇 | 东西街两侧30米(东起卫生院西至环保所以西100米);。 | 西至秋平便民超市前道路,北至波波迎宾大酒店前道路北侧30米,东至Y050东侧30米,南至王家湾南侧道路的区域(一级除外) | 评估范围内除一级、二级区域以外的其它区域。 |
涔南镇 | X068(北起堤岸公路,南至中国电信道路两侧30米);中心小学东侧道路岔路口至X068道路两侧延伸30米。 | X068北起加油站南至派出所道路两侧30-60米;X008至X068道路两侧30米;中心小学至政府街道两侧延伸30米。 | 评估范围内除一级、二级区域以外的其它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