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湖南省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20〕15号),县人民政府对应新增3项行政权力事项,由县医疗保障局具体承接。将部分原由省医保局行使的行政权力下放到县一级的医保局,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规范性文件。
二、制定依据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制定《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相政发(202015号)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文件。
三、主要内容
县政府根据上文件精神制定本规范性文件,规定县医保局新增三项行政处罚的权力。
四、制定过程
由县政府办召集多部门参加的会议,对本文件时内容进行了协商,确定文件的全部内容,并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发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