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案》的编制背景
2015年2月7日澧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澧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澧政办函〔2015〕6号,根据要求本预案原则上每3年修订1次。
建立健全澧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全县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县环保局牵头制定了《澧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二、《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方案共分总则、组织机构和职责、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预案管理、附则和附件八个部分,涉及20个相关部门。
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AQI>2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
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三级,即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III级预警)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污染、未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
(II级预警)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
(I级预警)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条件时,县指挥部应提前24小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相应级别预警。
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且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计算,从高级别启动预警。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应尽早采取升级措施。
三、名词解释
重污染天气: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沙尘暴天气应对工作不适用本预案。
空气质量指数:(AirQualityIndex,简称AQI)是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主要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以及臭氧指标。
环境应急: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应急监测: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应急演练:为检验应急计划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习(演练)、综合演习和指挥中心、现场应急组织联合进行的联合演习。
四、本次修订内容与2015版的区别
1、部门职责更加明确,加强了督查和考核力度。
2、预警分级由四级预警到三级预警。
3、预警响应措施任务更加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