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登录|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解读回应 > 文件解读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关于《关于划定秸秆禁烧区、限烧区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2025-08-12 11:38 来源:澧县生环分局
字号: 打印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关于《关于划定秸秆禁烧区、限烧区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2025年8月7日,澧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划定秸秆禁烧区、限烧区的通告》(澧政发〔2025〕3号),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减少露天焚烧秸秆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切实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亟须制定出台《关于划定秸秆禁烧区、限烧区的通告》。

二、制定的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干规定》《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53号)、《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湘环发〔2025〕43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政府主管部门和领导、专家解读

1.政府主管部门强调:生环部门指出,科学分区管控是对过去“全面禁烧”政策的优化升级,既回应了群众对有序生产的需求,又坚守了生态底线;可避免无序焚烧导致的区域性重污染事件,同时通过限烧区“错峰管理”减轻基层执行压力。

2.领导阐释政策初衷: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破解“焚烧污染环境、不烧影响耕种”的两难困境,通过制度设计引导农业绿色转型;通过秸秆离田发电、肥料化处理等措施,既改善空气质量又培育了循环经济产业。

3.专家技术建议:农业与环保领域专家指出,限烧区焚烧需严格遵循气象条件(如低湿度、微风环境)和技术规范(如集中堆烧、配备灭火设备),并同步推进深耕还田、生物腐熟剂应用等替代技术,逐步压缩焚烧必要性。

四、主要内容

(一)划定区域范围。全县耕地分别划定为秸秆禁烧区、限烧区。禁烧区划定范围如下:

1.澧阳街道、澧浦街道、澧西街道、澧澹街道、澧南镇、城头山镇、涔南镇、小渡口镇、官垸镇、如东镇、梦溪镇、复兴镇、盐井镇、大堰垱镇、金罗镇、王家厂镇全域;

2.甘溪滩镇精华寺社区全域,甘溪村、丰年村、古北村、芦茅村部分区域;

3.火连坡镇观音阁社区、新桥村全域,花园湾社区、山门直属村、石庄村、水氽洞村、芦桥村、古台村、金山村、澧淞村、双溪村、楠木村、羊耳山村、三元村、古城岗村部分区域;

4.码头铺镇码头社区、方石坪社区、杉木村全域,莲花村、刻木山村、杨家湾村、球山村、万家岗村、红岩村、龙洞峪村、回龙峪村、三观寺村、罗坪村、云台村、陆家桥村、洞市村、昌家村、桐子岗村部分区域。

限烧区划定范围为全县耕地未列入禁烧区的其他区域。

(二)严格管控要求。禁烧区实行强制性、常态化禁烧管控政策,任何时间、任何气象条件及空气质量状况下,均不允许露天焚烧秸秆。秸秆禁烧区应设立明显警示标志,标明“秸秆禁烧区”字样。对经检疫确需通过焚烧处理秸秆病虫害的,在向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报备并采取安全可控措施后,方可有序焚烧。

限烧区在满足气象条件的情形下,实行镇事前申报,依照方案以村为单位分区域、分时段有序错峰焚烧,并由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指导、巡查和管控。

限烧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秸秆露天焚烧:

1.限烧区下风向区域相关城市实测已达轻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2.预测限烧区下风向区域相关城市未来48小时将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或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

3.限烧区内18:00至次日9:00的时段;

4.限烧区内出现小风(小于2级)、静稳等不利于大气扩散的天气;

5.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情形。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澧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秸秆禁烧区、限烧区的通告》(澧政发〔2024〕6号)同时废止。执行中如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

2025年8月11日

  • 湘易办
  • 政府领导
  • 网上信访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