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登录|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解读回应 > 文件解读

澧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澧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方案(2026-2027)>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5-12-15 11:46 来源:澧县应急管理局
字号: 打印

2025年12月8日,澧县应急管理局印发了《澧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方案(2026—2027年)》(澧应急发20258号),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一)法律有规定。《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第五条第四款“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安全监管局,与市级安全监管局统称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与零售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二)上级有要求。《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总量管控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湘应急联发〔2025〕14号)要求“严禁在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止燃放区域内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本通知发布前已布设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期后不再新颁”。《澧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澧政通告〔2023〕1号)要求“澧阳、澧浦、澧西、澧澹街道及澧南、城头山、大堰垱、涔南、梦溪、小渡口镇行政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此区域内任何时间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澧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澧政发〔2025〕2号)修改为“澧阳、澧浦、澧西、澧澹街道及澧南、城头山、大堰垱、涔南、梦溪、小渡口镇全域,其他镇政府所在地集镇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此区域内任何时间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文件制定过程

《规划方案》起草过程中,县应急管理局采取了多种方式进行公开征求意见:一是2025年11月21日组织召开了听证会,并向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书面征求意见。二是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规划方案》进行了多次研究和反复修改,吸纳了大部分的意见建议。三是对《规划方案》进行了法制审查,法制部门出具了《法制审查意见书》。四是2025年12月3日,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会对《规划方案》进行了审议。

三、文件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修订)(国务院令第666号);

(四)《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

(五)《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

四、领导、专家解读

1、领导解读:今年的布点规划,是在深入分析当前安全形势、总结往年经验教训、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这是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的直接体现。烟花爆竹是危险物品,零售网点是风险源头之一。规划的首要目的,就是通过源头管控、科学布局,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是履行部门监管责任的必然要求。规划的本质是划红线、立规矩、明责任。推动零售经营走向规范化、标准化、可控化。

2、专家解读:烟花爆竹零售布点规划工作,事关公共安全、城市管理和民生需求,是一项重要的安全专项工作。本次布点规划方案,遵循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了风险评估,严格履行了相关的程序。

五、文件主要内容

《规划方案》共三个部分,分别为工作目标、规划布点、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为工作目标。合理规划布局我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网点,进一步建立公平、诚信、规范、有序的安全流通体制,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努力防范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部分为规划布点。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压减布点规划数量。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本《规划方案》是依法规范烟花爆竹经营条件和经营(零售)许可证颁发管理,保障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的重要举措。

本《规划方案》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如上级法律及政策有新规定,本《规划方案》适时作出调整。

澧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8日

  • 湘易办
  • 政府领导
  • 网上信访
  • 返回顶部